華新科技 2492
查詢:
會議種類 常會(實體)
開會日期及時間 114年6月17日 09:30
開會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3號(中華汽車人才培訓中心E68會議室)
報到開始時間 09:00
報到地點 同開會地點。
股票最後買進日 114年4月16日
股票最後過戶日 114年4月18日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14年4月19日至114年6月17日
議事項目

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13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預擬配發現金股利:2.4元/股)
  (三)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討論修訂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六)選舉事項:選舉第十七屆董事
       (七)討論解除第十七屆董事競業禁止案。

受理提案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3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4年4月1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 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 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受理提名候選人

受理種類:董事、獨立董事
董事應選名額為4席,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3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4日止受理提名,詳細內容請參採公開資訊觀測站「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網址:https://mops.twse.com.tw

股東行使表決權方式

一、親自/委託/電子投票
二、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行使期間:民國114年5月18日起至114年6月14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
   【網址:https://www.stockservices.tdcc.com.tw

委託書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紀念品資訊
會議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