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議種類 |
常會(實體) |
| 開會日期及時間 |
115年5月20日 09:00 |
| 開會地點 |
瀚宇彩晶(股)公司內湖大樓(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68巷15號1樓) |
| 報到開始時間 |
08:00 |
| 報到地點 |
同開會地點 |
| 股票最後買進日 |
115年3月18日 |
| 股票最後過戶日 |
115年3月21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5年3月21日適逢國定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整,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5年3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
|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
115年3月22日至115年5月20日 |
| 議事項目 |
1.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對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民國一一四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
(6):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7):民國一一四年度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8):其他報告事項。
2.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討論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5):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董事:焦佑麒先生)
(6):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董事:羅慧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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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提案 |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5年3月
13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15年3月2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
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 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受理處所: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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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提名候選人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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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行使表決權方式 |
一、親自/委託/電子投票
二、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行使期間:自民國115年04月20日至115年05月17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
【網址:https://www.stockservices.tdc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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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託書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
尚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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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念品資訊 |
尚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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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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