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昌電陶 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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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種類 常會(實體)
開會日期及時間 114年6月17日 09:30
開會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3號(中華汽車人才培訓中心103會議室)
報到開始時間 09:00
報到地點 同開會地點。
股票最後買進日 114年4月16日
股票最後過戶日 114年4月18日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14年4月19日至114年6月17日
議事項目

一、報告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及決算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分派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承認113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待董事會決議後公告)
        (三)、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受理提案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3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4年4月14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 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 信昌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受理提名候選人

不適用。

股東行使表決權方式

一、親自/委託/電子投票
二、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行使期間:民國114年5月18日起至114年6月14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
   【網址:https://www.stockservices.tdc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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