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留印鑑(如為新戶請先繳交股東印鑑卡)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3.畸零股轉讓申請書
1.申請畸零股永久轉讓合併 出讓人暨受讓人嗣後辦理印鑑變更手續,本畸零股轉讓申請仍屬有效,若擬撤銷畸零股轉讓 申請或改以申請年度之畸零股轉讓合併,須另行填具撤銷畸零股轉讓申請書。 2.申請當年畸零股合併 出讓人暨受讓人申請當年度畸零股轉讓合併,與前已辦妥畸零股永久轉讓合併之申請資料重 複時,視為未申請當年度畸零股轉讓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