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華新麗華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會相關事宜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68巷15號1樓多功能集會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及決算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及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報告。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3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本公司機器設備及無形資產之折舊及攤銷方法會計估計變動報告。            

(6)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3)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其提案受理期間擬自114年2月27日起至3月10日止,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為本公司股務聯辦室,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2)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於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採行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之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至遲於   股東會二日前於該平台辦理註冊及登記。 (4)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20第4項規定,如發生無法續行視訊 會議時,於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 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不另作延期或續行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