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資料異動
申辦項目 印鑑掛失
應備文件

1.新印鑑
2.已辦妥過戶之股票
3.全部股票
4.戶籍謄本正本(更改姓名須附上)、主管機關核准函或變更名義證明文件(法人股東須檢附)
5.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
6.股東印鑑卡二張
7.印鑑掛失更換申請書

說明

1.原留印鑑遺失(找不到),請備妥上述應備文件,郵寄或臨櫃辦理。
2.除聲明當日生效者外,於次日生效
3.自然人名字更改(應檢附戶籍謄本)
4.法人名稱更改
5.委託他人或以通訊辦理者,自然人須檢附身分證正本(留簽名需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臨櫃辦
   理);外國股東應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6.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另檢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鑑掛失
   更換委託書。
7.法人股東須檢附申請函,加蓋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所留存之公司印章及代表公司
   負責人印章,並加附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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